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晋财社〔2022〕258号)文件规定,经就业促进科审核,朔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11人、马邑人建设有限公司1人、朔州市宏达利商贸有限公司1人、山西晋环天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人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。现拟向以上四家单位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共计142909.62元。
现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5年1月2日-2025年1月8日)。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,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。
联系电话:0349-2288626
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1月2日